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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5/30 0:47:00

五台县在明清两代,共考中进士23名,其中,明朝7名,清朝16名。这其中,有清乾隆戊辰科第四十三名进士——王作哲。

一、王作哲及其家族概况

王作哲,字舜臣,号西园,台城镇走马岭村人,生活在清中期的雍正乾隆年间。

王作哲系五台县城北二都王氏宗族第十五世孙。该家族作为全县名门巨族,诗书传家,世有隐德,从清乾隆年间王秉韬编修的《五台县志》来看,其家族考取功名者不乏其人,有进士1名(王作哲),举人5名(王茂材,王伦五、王式玺、王作谋、王作祯),武进士1名(王英武),贡生等功名者不胜枚举。此外,该家族还有多人载入旧志人物传的义民、孝子、节妇中。其中,王作哲的三世祖王鹏翼事迹载在《人物传.义民》中,称“制行端方,着学不倦,四世同居,家政肃然”;四世祖王玺、王禹兄弟俩被载入《人物传.耆善》中,称兄弟二人在灾年“各输粟八百石以赈饥”,其中,王玺被朝廷授予“七品义官”(义官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专设的一种编外官职,明朝时最为盛行。荣获义官称号后即在社会上拥有一定的地位,能直接参与当地官府、域内的管理事宜);五世祖王质亦为“义官”,六世祖王时中为贡生,叔曾祖王运元为清顺治年间拔贡,任广东省潮州府海阳县县令,励精图治,政声卓著,卒于任上。

二、王作哲的主要生平

王作哲生性聪慧,才思敏捷,读书过目不忘,能够在指定文章题目后迅速成文,且见解独到。其在雍正己酉年(年)考中举人,惜才高运蹇,直到十九年后,于乾隆戊辰年(年)考中进士,位列第四十三名,任直隶内邱县(今河北省内邱县)知县。在任期间,他兴利除弊,甚得民心,有清慎廉明、慈祥恺悌之美誉。然其个人淡泊名利,对功名利禄不敢兴趣,乐于读书授课。后改授平阳府教授,他以教书授课为自娱,诲人不倦,对当地民风文风产生了巨大影响。惜其英年早逝,享年五十七岁。内邱县进士朱璠图等人因感于王作哲在任期间的政绩和百姓口碑,联名上书,让其入祀内邱县的名宦祠。

三、关于王作哲的几件轶事

在当地流传的有关王作哲的趣闻轶事有几则,一为其机智应对皇帝殿试,二为其顶住压力处理“学堂”纠纷。

(一)机智应对皇帝殿试。在封建社会的科举考试中,皇帝出于笼络人才的需要,把科举士子当作自己的门生,并通过殿试来确定名次。王作哲在其殿试时,乾隆皇帝随口问其来自何地时,他想自己出生于穷乡僻壤之地,据实回答说不出口,就灵机一动,依据全村的地形答道,“北靠御带山,南有虎头山”(御带山位于村北部,当地人称为龙王堂山,因其山中有条状巨石横贯山腰,尤如古代人腰中玉带,所以又称为“御带山”。虎头山位于村南部,当地人称之为“小山”,在小西台紫罗山之北面,山上有巨石其状如虎头)。这一回答,把一穷乡僻壤演化为藏龙卧虎之地,既化解了回答的尴尬,也为殿试中给皇帝留下了好印象。

(二)顶住压力稳妥处理“学堂”纠纷。王作哲在任上的一年冬天,学堂的两位学生在嬉戏打闹过程中,一学生误将另一学生推入火盆中,使其受伤致死。事件发生后,死者一方依仗其家大势大,朝中有人,通过各种渠道来给王作哲施加压力,要求判误伤的学生死刑来抵命。可王作哲认为,两位学生均是孩童,年少不懂事,此次学生死亡属于误伤行为,误伤者虽有过错,当罪不致死,受害人爱子心切能理解,但对于其无理要求坚决不能采纳。为了抗拒各方面对判决的干扰和压力,王作哲不惜用辞去县令的态度,来捍卫了自己的判决,最终没有给判误伤的学生以死刑。

附:

王作哲,字舜臣,号西园,走马岭村人,运元曾孙,性英敏,读书过目成诵,甫属文即崭然见头角,雍正己酉,荐于乡,困公车者二十年间,居静读学业日臻乾隆,戊辰成进士任直隶内邱县,兴利除弊俱惬民心,有淸愼廉明慈祥恺悌之誉。淡于功名,不乐仕进,改授平阳府敎授,以课读自娱,士风丕变,年五十七岁卒。内邱进士朱璠图等思棠阴遗爱公,请从祀名宦。

《五台新志.人物续》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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