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疫情防控紧急通告
年5月24日20时,五台县疾控中心接到忻州市疾控中心关于阳性感染者史某某的同车厢人员的协查函,涉及五台县一人赵某某,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自述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目前已将本人及排查到的接触人员进行管控。
赵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5月22日13时左右自驾车(车牌晋AGQ)与妻子张某某从榆次家中出发,18时左右从五台南下高速(付现金离开),19时左右回到豆村西柳院村家中,回家后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5月23日8时自驾车与妻子从豆村西柳院村家中出发,9时到达五台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做婚检,11时左右离开妇幼中心去五台县政务大厅领取结婚证,11时30分离开政务大厅,12时左右返回豆村西柳院村家中,14时50分与妻子自驾车从豆村西柳院村出发,15时30分左右从五台南高速口上高速返回榆次,全程佩戴口罩。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五台县疫情防控办提示居民,请上述时间段与该赵某某有行动轨迹重叠的人员,主动向属地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立即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和单位,做好自我防护,医院预检分诊。对不报、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请广大居民从正规渠道了解相关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良好心态,共筑五台县防疫屏障。
五台县疫情防控办公室
年5月25日
原标题:《五台县疫情防控紧急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