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民》“牛羊腓字之”诂解平义
吕全义
摘要:《生民》“牛羊腓字之”之“字”当释“践”,并与传世战国秦汉文献中的“跐”、“蹠”和“跖”相通假。毛传之“爱”当训为同属影母之“挨”。《生民》该句应释为路过之牛羊避践或者避碰被弃置于隘巷之后稷。
关键词:《生民》;字;践;挨
周族祖先后稷及其母姜嫄的故事载于许多传世文献,其中时代较早者当推《诗经·大雅·生民》。《生民》第三章曰:“诞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寘之平林,会伐平林。诞寘之寒冰,鸟覆翼之。鸟乃去矣,后稷呱矣。实覃实訏,厥声载路。”其中的“牛羊腓字之”描述了牛羊路过被弃置于隘巷的后稷时所作出的反应。以往对《毛诗》该句理解的分歧主要围绕“腓”和“字”两个动词如何训诂。为准确理解和把握“牛羊腓字之”,笔者翻检了与《诗经》有关的新出文献,如敦煌文书、吐鲁番文书、阜阳双古堆汉简、上海博物馆藏楚简(一至九)、清华大学藏楚简(壹至捌)、荆州夏家台墓出土战国楚简和安徽大学藏楚简[1],未见《毛诗》“牛羊腓字之”有文字讹误和异文存在,亦未见在《毛诗》以外的《诗经》学中存在异文。[2]在此前提下,本文首先从学术史的角度对《生民》“腓”和“字”的各种训诂加以梳理,并对“字”的各种训诂予以辨析和讨论,重申汉代一些学者的解释并加以论证,然后对毛传释“字”为“爱”和《吴越春秋》关于姜嫄和后稷的记载中的“折易”一词予以疏通。在“余论”部分提出《生民》文本可能的形成时代,剖析了以往一些学者在解释该诗句时所秉持的考量并加以评判。
一、“腓”解取舍与“字”之四种解释辨析
《诗经》“腓”字共三见:《四月》之“百卉俱腓”、《采薇》之“小人所腓”和《生民》之“牛羊腓字之”。毛传训《四月》之“腓”为“病也”,训后两个“腓”俱为“辟”。郑笺直接训《生民》之“腓”为“避”。孔疏承毛传、郑笺。朱熹受郑玄《采薇》“腓”之释的影响,释《生民》之“腓”为“芘”。[3]明末何楷读《生民》之“腓”为“厞”,并据《说文》《尔雅》“厞”之释训“隐”。[4]林义光在朱熹的基础上读《生民》之“腓”为“庇”。[5]综上可见,殆从宋代始,对《生民》之“腓”予以新释。关于《生民》之“腓”,本文遵从汉唐学者的主张:释“辟”,与“避”通假。
在《诗经》学史上,对“牛羊腓字之”之“字”存在多种训释,下面暂先列举四种并加以简要辨析。
第一,毛传训“爱”,郑玄、陆德明(《经典释文》)、朱熹[6]和何楷[7]等从之。此说值得商榷的理由如下:将“爱”带入“牛羊腓字之”之后形成一种理解:牛羊避爱后稷。单从字面意思来看,这种解释在逻辑上难通。
第二,清代戴震曰:“《史记》言‘马牛过者皆辟不践’,用《毛诗》说耳。‘腨’谓之‘腓’,胫后也。‘字’如《春秋传》‘使字敬叔’之‘字’,‘养也’。牛羊以乳就养之,则婴儿在其胫腨间,故曰‘腓字’,殆犹子文‘虎乳之’之事。”[8]戴氏之“‘腨’谓之‘腓’,胫后也”根据的是《说文》“腓”之释。不过,其将《生民》之“腓”当名词来解的作法在《诗经》学史上却极为罕见。再者,虽据《左传》杜注释“字”为“养”,但与下面谈到的马瑞辰之释如出一辙。
第三,清代马瑞辰曰:“‘腓’当读如《采薇》诗‘小人所腓’之‘腓’,彼《传》亦云:‘腓,辟也。’王肃云:‘所以避患也。’何氏《古义》读同‘厞隐’之‘厞’,谓隐蔽之也。‘蔽’亦芘荫之意。《说文》:‘字,乳也。’‘字’、‘乳’、‘育’三字同义,《广雅》并训为‘生’是也。‘牛羊腓字之’盖犹虎乳子文之类,与‘鸟覆翼之’相对成文。”[9]马氏之“彼《传》亦云:‘腓,辟也’”指毛传对《采薇》《生民》“腓”的解释是相同的。“何氏《古义》”指明末闽人何楷所撰《诗经世本古义》。马氏承曹魏王肃和明末何楷《古义》第六卷对《采薇》“腓”之释来释《生民》之“腓”,据《说文》《广雅》“字”之释和《左传》宣公四年虎乳子文的故事,将《生民》第三章“牛羊腓字之”释为:路过之牛羊庇荫并哺乳后稷。不过,这种解释听起来曼妙,实则有悖常理。牛羊在遇到躺卧于隘巷之后稷时,诚如孔疏所言:“牛羊避人,理之常也。”这主要是因为《生民》中的牛羊在当时已被驯化,否则穿行于姜嫄所在聚落之隘巷的现象就变得费解了。此外,《左传》所载哺乳子文之“梦”虎属于野生,故不可据此认为虎尚乳子文,则被先民驯化之牛羊哺乳后稷自属合情合理之事。
第四,有学者将春秋晚期的俦儿钟(《殷周金文集成》.1,藏北京故宫博物院)[10]铭“字父”之“字”读“慈”;并据此读《生民》之“字”为“慈”,释为“慈爱”。[11]于今观之,以往对俦儿钟“字父”之“字”的释读已成不刊之论,但将此释迁移到“牛羊腓字之”却未必允当。理由有二:首先,“牛羊腓字之”之“字”用为动词已成共识,以形容词“慈”读之似欠妥当。尽管汉语中大量存在着同一个词随着语境的变化而可以有不同词性的现象,但将“慈”带入“牛羊腓字之”后出现的“牛羊避慈后稷”亦同样令人费解。其次,自清代下迄民国,亦有一些大学者主张将先秦秦汉时期的部分“字”训“慈”,但检视这些学者的论著,却未见举《生民》之“字”作为立说之例证,[12]似说明这些学者并不主张将《生民》之“字”训“慈”。
总之,对《生民》之“字”的以上四种解释或者在逻辑上难通或者尚有商榷的余地(对毛传的进一步疏通参见本文第四部分)。因而,“牛羊腓字之”之“字”该当何解,仍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二、汉代学者对“字”的另外一种训释
其实,汉代学者对《生民》之“字”还存在另外一种解释,只因这种解释不大为《诗经》研究者所重视而在前文未加称举。下面即对出自《史记·周本纪》《论衡·吉验》的这种解释予以讨论。
关于姜原(嫄)和后稷的故事,《周本纪》载:“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原以为神,遂收养长之。初欲弃之,因名曰弃。”对于引自《周本纪》的上述文字,司马迁是根据何种材料撰写而成?对于这个问题历史上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唐代司马贞主张上引《周本纪》“以为不祥”四字“已下皆《诗·大雅·生民篇》所云‘诞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寘之平林,会伐平林;诞寘之寒冰,鸟覆翼之’,是其事也”,[13]即司马贞认为“以为不祥”以下的文字是对《生民》第三章的解释。从前文所引清代戴震之文字可知,戴震亦主张《周本纪》“用《毛诗》说耳”。对以司马贞和戴震为代表的这种说法,清代马瑞辰加以否定:“《史记》言‘马牛过者皆辟不践’,非《诗》义也。”[14]考虑到自古及今大部分学者认同《周本纪》该部分是司马迁据《生民》撰写而成,[15]本文从司马贞之说。但仔细比对上引《周本纪》与《生民》第三章,二者确有一点细微的区别:《周本纪》是“马牛”,[16]而《生民》是“牛羊”。综合记载姜嫄和后稷的一些其他文献如《列女传·弃母姜嫄》《吴越春秋?吴太伯传》《论衡?吉验》来看,汉代学者对后稷的记忆或者能够看到的关于后稷的文字确实存在“牛羊”和“马牛”(或“牛马”)等不同版本。[17]不过,这种区别对《生民》之“字”的训释并不构成影响。若将《周本纪》“马牛过者皆辟不践”与《生民》“牛羊腓字之”对读,则可得出《周本纪》对《生民》之“字”的解释与“践”字相联系。
如果说据《周本纪》来确定《生民》“字”之释还不是很有力,那么出自《论衡·吉验》所载姜嫄和后稷的故事却能够比较明确地说明《生民》之“字”该当何解。现节引《吉验》篇如下:“后稷之(时)[母],履大人迹,或言衣帝喾之服,坐息帝喾之处,妊身。怪而弃之隘巷,牛马不敢践之。置之冰上,鸟以翼覆之,庆集其身。母知其神怪,乃收养之。长大佐尧,位至司马。……夫后稷不当弃,故牛马不践,鸟以羽翼覆爱其身。”[18]《吉验》所记姜嫄和后稷故事的情节与《生民》除了“牛马”和“牛羊”之细微区别外基本相符,所以上引《吉验》篇的文字也无疑是解《生民》的。通过细绎《吉验》篇与《生民》第三章“牛羊腓字之”对应的“牛马不敢践之”和“故牛马不践”可以得出:王充将《生民》之“字”释为“践”。[19]
以上出自《周本纪》,尤其是《吉验》篇的材料说明汉代学者还将《生民》之“字”释“践”。此种解释在下文称为第五种。
三、释“字”为“践”的证明
第五种解释除了以上二则材料外于其他文献无徵,故需要对这种解释从其他途径加以证明。若追根溯源,至晚西汉经学家已经使用同音字或音近字训读经典。在此仅举一例以说明。《诗经?郑风?东门之墠》:“东门之栗,有践家室。”毛传:“践,浅也。”践,从母元部;浅,清母元部。二字韵部相同,声纽均属齿头音,不仅理论上可以通假,而且已为长沙马王堆汉墓M3出土的帛书《战国纵横家书》所验证。[20]当代训诂学家吴文祺将这种训诂方法表述为“审音则涣然冰释”[21]。沿着“因声求义”的路径,笔者认为《生民》之“字”当与传世战国秦汉文献中的“跐”、“蹠”和“跖”相通假。下面试从音和义两个角度对此予以论证。
明代陈第指出《诗经》之“采”音“泚”。[22]按王力先生的上古音系统,“泚”、“跐”均为清母支部。那么,“采”音“跐”也是没有问题的。“字”,从母之部。“采”,清母之部。“采”与“字”韵部相同,从母和清母均属齿头音,故从理论上讲二者通假也是不成问题的。既然“字”与“采”音近可以通假,“采”又可以音“跐”,那么“字”也可以通假“跐”。
“跐”,义为“踩踏”,见于以下较早的文献:《庄子·秋水》“且彼方跐*泉而登大皇(跐,义为踩踏)”,《吴都赋》“将抗足以跐之(跐,义为踏)”。
下面再来考察“字”与“跐”、“蹠”[23]和“跖”三字之间的关系。
先来看“蹠”作动词的用法,下面从时代较早的传世文献中选取若干例证以资说明。《楚辞·九章·哀郢》:“心婵媛而伤怀兮,眇不知其所蹠(王逸注:“蹠,践也。”)。”《战国策·韩策一·苏秦为楚合从说韩王》:“以韩卒之勇,被坚甲,蹠劲弩,带利剑,一人当百,不足言也。”[24]《淮南子·主术训》:“夫民之为生也,一人蹠耒,而耕不过十亩。”《盐铁论·未通》:“民蹠耒而耕,负担而行,劳罢而寡功。”《汉书·扬雄传》:“蹠彭咸之所遗(注:“蹠,蹈也。”)。”《说文》:“楚人谓跳跃曰蹠。”唐李善注引许慎《淮南子注》云:“蹠,蹈也。”《方言》:“楚曰蹠。自关而西,秦晋之间曰跳。”《广雅·释诂一》:“蹠,履也。”可见,不管是楚人谓之“跳跃”,还是函谷关以西秦晋之间谓之“跳”,“蹠”可理解为跳起来践踏。故以上材料中的“蹠”均可解为践踏。
再看“跖”。《说文》:“跖,足下也。”《说文解字注》:“今所谓脚掌也。”此义之“跖”作名词。“跖”亦可用为动词,释为踏,例证如下。《淮南子·齐俗训》:“修胫者使之跖?,强脊者使之负土。”《史记·苏秦列传》:“以韩卒之勇,被坚甲,跖劲弩,带利剑,一人当百,不足言也。”《文选·七命》:“上无凌虚之巢,下无跖石之蹊。”
既然“跐”、“蹠”和“跖”作为动词均可释为践踏,那么“跐”、“蹠”和“跖”三字是否仅仅是同义或近义关系呢?先从读音来看“蹠”和“跖”之间的关系。“蹠”、“跖”上古音均为章母铎部,即二字属于同音字。其次,在传世文献中还可以见到二字互换的现象,举证如下。《孟子·尽心》:“鸡鸣而起,孳孳为利者,蹠之徒也。”朱熹注:“蹠,盗蹠也。”[25]而“盗蹠”在其他先秦文献中多写作“盗跖”,例如《庄子?杂篇?盗跖》:“孔子与柳下季为友,柳下季之弟名曰盗跖。盗跖从卒九千人,横行天下,侵暴诸侯。”虽然以上材料中的“蹠”和“跖”均用作名词,而本文讨论的“蹠”和“跖”均用作动词,但从二字音同义同并且作为名词可以互换的语言现象来看,正如学者指出:“蹠”与“跖”或为假借关系[26],或为异体关系[27]。那么,“跐”与“跖”、“蹠”又是什么关系呢?“跐”上古音为清母支部字。“跖”、“蹠”均为章母铎部字。铎部与锡部为入声韵旁转关系,“跐”所属的支部又可与锡部阴入对转,故“跐”与“跖”、“蹠”例可通假。准此,“字”既可通假“跐”,亦可与“蹠”、“跖”通假。
根据上述论证,可得出如下结论:《生民》之“字”可以通假传世战国秦汉文献中的“跐”、“蹠”和“跖”,义为“践”。当今一些地方的方言亦可提供旁证。[28]这样,训“字”为“践”就容易理解了。
四、对毛传训“字”为“爱”的疏通
“字”当释“践”是否意味着《毛传》释“字”为“爱”确实在逻辑上难通而需要修正呢?笔者反复琢磨,若将“爱”读“挨”,毛传涣然冰释。[29]二字上古音均属影母,即双声,属于一声之转。“挨”,《说文》:“击背也。”又,张湛注《列子·*帝》之“挨”为“推”[30]。如此理解,则“牛羊腓字之”可解为:路过的牛羊避免触碰躺卧于隘巷的后稷。
将毛传之“爱”训“挨”与前述第三种解释相结合,笔者还有如下一点思考。山西五台县方言读骂人的话“挨刀*”之“挨”为“奶(阴平声)”;山西临汾方言读“河南挨着山西”之“挨”亦为“奶(阴平声)”。山西方言口语把“哺乳孩子”说成“奶(上声)娃”。那么,清代的马瑞辰是否因曾官居北京而对山西方言有着相当程度的熟稔,遂将毛传之“爱”读“奶”,并结合《说文》训“字”为“乳”和《广雅》“字”、“乳”同义,再将《生民》之“字”释为“奶”之书面语“乳”呢?马氏《毛诗传笺通释》没有只言片语的交待。若果真如此,马氏采用的“因声求义”办法是对的,但其所选之字却不合适,诚如前文所言,释“乳”虽有《说文》等作根据,但与常理不合。若将毛传之“爱”读“挨”,则不仅避免了逻辑上难通的问题,而且还与第五种解释“践”非常接近。可见,第一种解释和第五种解释都是比较妥贴的。
五、从《吴越春秋》考察“字”之释
《吴越春秋》亦有姜嫄和后稷的记载。一方面赵晔属于今文家,另一方面又为了避免与其他讨论相互纠缠,故置于此讨论。《吴太伯传》:“姜嫄怪而弃于阨狭之巷,牛马过者折易而避之。”[31]对于其中的“折易”一词向无确解,且以往对该词作注者亦甚少。[32]先看“折”字。《荀子?宥坐》:“其万折也必东似志。”唐杨倞注:“折,萦曲也。”[33]杨注最得其字义。张觉将其解为“曲折前行,即绕过”[34]应看作是对杨注的继承。用通俗的话来讲,“折”即绕着走。再看“易”字。“易”即“埸”,义为“边疆”。例如,《荀子?富国》:“观国之治乱臧否,至于疆易而端已见矣。”唐杨倞注认为“易与埸同”。[35]又《汉书·礼乐志》:“吾易久远,烛明四极。”颜师古注引晋灼曰:“易,疆易也。”[36]“疆易”即表明晋灼和颜师古均释“易”为“疆”。《吴太伯传》之“埸”应指隘巷之“边”。“牛马过者折易而避之”即路过之牛马绕着隘巷之边缘走,以避开被弃置于隘巷之后稷。如此理解,即以赵晔为代表的汉代今文经学《韩诗》[37]对“牛羊腓字之”的解释与毛传、《史记》(包括褚少孙所补《三代世表》[38])、王充之解、郑笺和《烈女传·弃母姜嫄》“弃之隘巷,牛羊避而不践”是一致的,可旁证本文对“牛羊腓字之”之“字”的解释行得通。
六、小结
《生民》“牛羊腓字之”客观地描述了路过的牛羊对被遗弃于隘巷的后稷所作出的反应。前贤将《生民》之“腓”释“避”是正确的。《史记·周本纪》和《论衡·吉验》属于司马迁和王充对《生民》篇的解释,前者把“字”的解释和“践”相关联,后者直接释“字”为“践”。从“因声求义”的思路看,《生民》之“字”通假传世战国秦汉文献中的“跐”、“蹠”和“跖”,均可释为“践踏”。毛传之“爱”当声训为“挨”,义为“击背”、“推”,与司马迁、王充、赵晔和郑玄等汉代学者的解释基本一致。《生民》该句当理解为:路过之牛羊避践或者避碰被弃置于隘巷的后稷。《吴越春秋》“牛马过者折易而避之”即路过之牛马绕着隘巷之边缘走,以避开被弃置于隘巷之后稷。
七、余论
春秋晚期的青铜器俦儿钟铭之“字”是目前已知最早的“字”,结合《生民》之“字”似可得出:现在见到的《生民》篇文本的形成不会早于春秋晚期。当然,从“字”字被创制再到广泛使用,还有一个过程,即“字”的出现应该比俦儿钟制作的时代还要早。这似有助于佐证《史记·孔子世家》中孔子曾整理过《诗经》的说法,并在一定程度上与上海博物馆收藏的战国中晚期之际形成的楚简《孔子诗论》相契合。
东汉时期对《采薇》和《生民》“腓”之释已出现不同的观点,比如郑玄对《采薇》“腓”之释即不从毛传。王肃在郑玄的基础上释《采薇》之“腓”。自宋代以来释《生民》之“腓”受到了郑玄释《采薇》之“腓”的影响,但实际上《采薇》“小人所腓”与《生民》“牛羊腓字之”的语言结构不同,即在考释《生民》之“腓”时应当排除《采薇》“腓”之释的影响。
还需要指出的是明清学者虽受《诗集传》的影响,但又不完全依照朱熹之释。明代以何楷为代表,虽受朱熹的影响,但选字严格限定在具有同一声旁“非”的范围内,读“腓”为“厞”;清代以戴震和马瑞辰为代表,在前代新释“腓”的基础上,大胆改释“字”为“养”和“乳”。对“牛羊腓字之”的理解还受到《生民》第三章下文“鸟覆翼之”的影响,即清代马瑞辰所谓“与‘鸟覆翼之’相对成文”。马氏忽略了鸟与牛羊的区别。众所周知,鸟育后代,一般雌雄均担其责,而牛羊哺育后代则完全由母性来承担。这种认识可以转化为一个质疑:难道路过隘巷之牛羊碰巧都是母姓且处于哺乳期吗?这种反问尽管有钻牛角尖之嫌,但却能够看出戴震和马瑞辰对“腓”、“字”之释存在着无法自圆其说的缺陷。
本文虽从纵向维度梳理和辨析了《诗经》学史上对“字”的各种训释,但又主要以两汉作为一个横断面,对涉及姜嫄和后稷诞生故事的文献进行考察、论证和疏解。笔者对《生民》“牛羊腓字之”的理解不仅与汉代传承《诗经》的今古文学者的解释基本一致,还与可能属于《诗经》系统之外自古口耳相传且被汉代人记录或被汉代人看到的关于后稷诞生的文字相一致。因此,可以得出:汉代学者对《生民》“牛羊腓字之”的解释是比较稳妥的。
附图:山西省新绛县阳王镇稷益庙明代后稷诞生壁画
(出处:《古籍整理研究学刊》年第5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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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宋]朱熹注,赵长征点校:《诗集传》,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4][明]何楷:《诗经世本古义》(第十卷中),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崇祯十四年()刻本。
[5]林义光:《诗经通解》,上海:中西书局,年,第页。
[6][宋]朱熹注,赵长征点校:《诗集传》,第页。
[7][明]何楷:《诗经世本古义》(第十卷中)。
[8][清]戴震:《毛郑诗考正》,《续修四库全书》(第6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第-页。
[9][清]马瑞辰撰,陈金生点校:《毛诗传笺通释》,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10]该青铜器已有新的命名,为避免造字,本文仍用旧称。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11]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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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西汉]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14][清]马瑞辰撰,陈金生点校:《毛诗传笺通释》,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15]曹书杰:《后稷传说与稷祀文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年。
[16]西汉褚少孙补《史记》使用“牛羊”:“姜嫄以为无父,贱而弃之道中,牛羊避不践也。”见《史记·三代世表第一》。尚有“羊牛”说,见袁梅:《〈诗经〉异文汇考辨证》,济南:齐鲁书社,年,第页。
[17]在山西省新绛县阳王镇稷益庙明代所绘后稷诞生壁画中马牛羊均有,显然已将两说杂糅。
[18][东汉]王充:《论衡》,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年,第29页。
[19]美国学者夏含夷译《生民》第三章“牛羊腓字之”之英文回译成汉语为:牛羊避免踩踏他。此译显然受到《周本纪》《吉验》篇“践”字的影响。见(美)EdwardL.Shaughnessy,TheCambridgeHistoryofAncientChina:FromtheOriginsofCivilizationtoB.C.,NewYor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P..
[20]周祖谟:《汉代竹书和帛书中的通假字与古音的考订》,《周祖谟语言文史论集》,北京:学苑出版社,年,第81页。
[21]吴文祺:《重印前言》,见朱起凤:《辞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第2页。
[22][明]陈第著,康瑞琮点校:《毛诗古音考·屈宋古音义》,北京:中华书局,年,第15页。
[23]颜师古认为“蹠”之古字为左“足”右“炙”结构。见[东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24][西汉]刘向集录:《战国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第页。
[25][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26][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第81页。
[27]辞海编纂委员会:《辞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年,第页。
[28]今黑龙江大庆、山东潍坊和滨州、河南南阳等地方言读普通话“踩个凳子”为“此个凳子”。这些地区方言音“此”之字应当记录为“跐”、“蹠”和“跖”。
[29]有学者主张:“爱”通“薆”,并据《方言》《尔雅·释言》《邶风·静女》“爱而不见”郭璞《方言》注引《诗经》作“薆而不见”和《汉书·律历志上》“昧薆于未”颜师古注,释“薆”为“隐”、“蔽”。见武玉华:《〈诗经·大雅·生民〉“牛羊腓字之”辨析》,《现代语文》年第4期,第页。
[30][东晋]张湛:《列子注》,《诸子集成》,北京:中华书局,年,第17页。
[31][东汉]赵晔,[元]徐天祜音注,苗麓校点,辛正审订:《吴越春秋》,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年,第1页。
[32]元代徐天祜注,见[东汉]赵晔撰,[元]徐天祜音注,苗麓校点,辛正审订:《吴越春秋》,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年,第1页;薛正兴:《〈吴越春秋〉词语校释》,《社会科学战线》年第3期,第页;张觉:《吴越春秋校注》,长沙:岳麓书社,年,第4页。
[33][战国]荀况撰,[唐]杨倞注,[清]卢文弨、[清]谢墉校:《荀子》,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34]张觉:《吴越春秋校注》,长沙:岳麓书社,年,第4页。
[35][战国]荀况撰,[唐]杨倞注,[清]卢文弨、[清]谢墉校:《荀子》,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36][东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37]赵晔习《韩诗》之传授源流见《后汉书?儒林列传》之《赵晔传》《杜抚传》《薛汉传》。
[38][西汉]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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