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五台县交警大队台城中队民警执勤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且*驾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2日9时40分,台城中队民警在县城文昌路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于是立即将该车拦下,民警请驾驶人郑某出示驾驶证时,郑某却无法拿出驾驶证,民警立即将驾驶人郑某带回大队办案区作进一步调查。
经核查,发现驾驶人郑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录,属无证驾驶,且在年6月7日因吸*嫌疑被太原市万柏林区白家庄派出所调查,随即民警对其尿液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呈阳性,确系*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90条、第99条第1款第1项和第2款,《条例》第条第3项、第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75条第1款第5项、第89条第1款之规定,决定对高某罚款元并处行*拘留10日的处罚。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