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反腐大同通报6人,忻州通报7人,具体情 [复制链接]

1#

大同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党员

领导干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典型案例

现将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大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史天有违反组织纪律,未报告其本人及其配偶持有投资型保险、其配偶与他人在本市共同出资成立以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以及其配偶名下房产等情况。

2.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韩雁春违反组织纪律,未报告其配偶名下房产、车位情况。

3.大同市粮食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孟海东违反组织纪律,未报告其配偶为大同市某商务大厦有限公司股东等情况。

4.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处级干部李和平违反组织纪律,未报告其配偶名下房产及持有股票、基金情况。

5.左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文违反组织纪律,未报告其配偶持有投资型保险情况。

6.原南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所仁违反组织纪律,未报告其配偶名下房产及持有投资型保险情况。

史天有等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组织纪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大同市纪委常委会年7月23日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史天有等6人党内警告处分。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要求,也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组织纪律。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切实做到忠诚老实,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组织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或隐瞒不报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忻州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

7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忻府区东楼乡后郝村村委原主任张龙虎侵占村集体财物等问题。年至年,张龙虎利用职务便利,两次侵占村集体面粉袋、食用调和油桶,价值合计元。此外,张龙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6月,张龙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2.五台县东雷乡原民政助理员张爱荣贪污五保户供养金及临时价格补贴的问题。年至年,张爱荣利用职务便利,编制虚假五保供养金和补贴花名表,套取五保供养金及临时价格补贴元据为己有。年6月,张爱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3.代县枣林镇鹿蹄涧村村委原主任杨宏生挪用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等问题。年至年,杨宏生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鹿蹄涧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元用于村集体开支,虚开发票侵占村集体资金元据为己有。此外,杨宏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6月,杨宏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4.繁峙县岩头乡水峪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主任张元祥贪污土地改造项目资金等问题。年,张元祥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水峪村整村推进土地改造项目资金元据为己有,虚报冒领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资金3万元据为己有。此外,张元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5月,张元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5.神池县义井镇石洼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主任陈刚贪污退耕还林款等问题。年至年,陈刚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贴款元据为己有。年至年,陈刚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9元据为己有。年5月,陈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6.保德县孙家沟乡牧塔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四光贪污征地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年6月,陈四光任牧塔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乡政府为某发电项目征地过程中骗取土地补偿款元和树木补偿款元据为己有。年6月,陈四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7.偏关县老营镇教儿埝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主任韩润厚贪污粮食直补款等问题。年至年,韩润厚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贴款元、粮食直补款元据为己有。此外,韩润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6月,韩润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来源:大同日报、忻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